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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胞或台商要去大陆,可凭《台胞证》自由进出大陆,短期或长期居住大陆:经商或包二奶!
中国国籍法历史: 中華民國政府 中華民國允許擁有雙重國籍,即國民加入外國國籍者,不喪失中華民國國籍。所以會常常看到中華民國公民既持有中華民國護照,又持有英國、美國、澳大利亞、紐西蘭等外國之護照。 中華民國台湾的國籍法是以「屬人主義(血緣主義)為主」,「屬地主義(出生地主義)為輔」。 中華民國國民要回大陆,可凭《台胞证》自由进出大陆,短期或长期居住大陆:经商或包二奶!
"港澳台同胞"在大陆不受大陆血腥的强制计生恶法的管制,生孩子不需要办《准生证》不需要交社会抚养费,不需要办《暂住证》。
中国大陆公民在中国国内要办《暂住证》《准生证》。离开大陆的大陆公民入了外国籍,回自己出生的母国仍然要签证!
清朝政府 1909年,清朝政府颁布中国第一部国籍法《大清国籍条例》后,中国一直奉行血统原则:不管出生在哪里,只要是中国人的后裔,就是中国人 。如在东南亚当地出生的中国人的后裔,就自然拥有了双重国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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