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即注册 登录
珍珠湾ART 返回首页

KBM的个人空间 http://www.zzwav.com/?12341 [收藏] [复制] [分享] [RSS]

日志

什么力量驱使我们反复地做对我们有害无益的事?

已有 6803 次阅读2018-5-3 03:10 |个人分类:罗马书|系统分类:10-个人收藏| 礼物, 恩赐, 恩典, 救恩,

  罗马书5章12-14节

  “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从罪来的,于是死就临到众人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。没有律法之先,罪已经在世上;但没有律法,罪也不算罪。然而从亚当到摩西,死就作了王,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,也在他的权下。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。”

  关于人性的分析在圣经里非常丰富,毕竟人是神造的,神比人更清楚人的本性。我们的一举一动,一思一念都逃不过造物者的眼目。神当初造的亚当夏娃,原是天真无邪,与神为好朋友。因为神照自己的形象造人,善必然存在人性里。但是人后来却变坏了,从隐藏的内心深处到败坏的行为表现,都证明了人有恶性存在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?请听保罗细细道来。

  人在进入这个世界的时候都是带着罪的。“我是在罪孽里生的,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,就有了罪。”(诗篇51章5节)。人在小时候就在意念和行为上充满了邪恶。“…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…”(创世记6章5节);“…人从小心里就怀着恶念…”(创世记8章21节)。

  唐纳.包恩豪牧师(Donald Grey Barnhouse) 说:“在《圣经》所教导的真理当中,人的原罪是最容易证明的事实。” 乍看之下,这句话几乎跳出纸面。它的意思是:如果靠着我们自己,在没有外力的帮助之下,可以自由选择的时候,我们总是会做出错误的选择。英国著名的神学家吉尔伯特·基思·却斯特顿(G.K. Chesterton)也有同样的看法:“无论我们给人什么评价,有一件事情是肯定的,那就是:从起初, 人本来所应有的形像心性, 我们都没达到,而且都变相了。”这句话是无可置疑的,我相信没有必要花时间去争论。如果不认同我们是罪大恶极的,可以随便到世界任何地方,随便买一份报纸——哪种语言的都可以——只要读一读头版新闻,你就会相信我说的话。

  世人都出了问题,没有人能否认这事实。我们没有活出应有的潜在生命。无论我们多么夸耀自己的技术成果,但我们每天都读到有关罪案的新闻,那些缺乏人性的恶行报导总是挂在头条,引人注目。尽管情节和角色不同,但新闻故事的内容从来都没有变过。有某种邪恶的力量潜伏在每个人的心里,没有哪个人对它有免疫力,也没有哪个人能豁免,更没有哪个人是真正无辜的。

  随便用什么样的词句来形容人类的光景都可以——一种扭曲、一种倾向、一种想犯错的欲望。或者,好像一位圣诗作词者所说:“我深知道心易放荡,远离父家慕虚华。”不知怎样,何时何地,罪就像人类的血液被注射了毒素。正因如此,我们虽然知道什么是对的,却常常喜欢选择错的事情做。我们任意妄为、肆无忌惮、乐此不疲地去做不该做的事!

  镜中人

  我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讨论这事实。我们可以从宇宙或是国际的角度、国家或地方的角度来谈,但我认为从个人的角度来谈会更好。当你对着镜子看的时候,你看到了什么?

  有一位作家曾这样说:“如果人内心的秘密能够被完全揭露出来,那么在他一生中,这人至少会被判上绞刑台十次。”我的看法是:只有十次吗?我知道当我对着镜子看的时候,我所看见镜子里的那个“我”,明明知道什么是对的,每次却偏偏选择错的。我承认有时候我心里会有冲动,并且想要按着冲动去做。我知道这冲动会毁了我自己、婚姻、家庭、事业,甚至于我的生命。我还是会去想,并且有时候还想要去做这些错事。

  有时候,人的内心不仅想到那些对自己无益的事情,而且有冲动想去做有损自己的事。有时候,人还是不顾一切地,甚至不计后果地去做了。我们当中有谁例外呢?

  是什么力量驱使我们反复地做那些对我们有害无益的事呢?我们知道什么是对的,却故意选择作恶。在我们里面有一些东西,使我们倾向于作恶。这就是人的原罪。

  我们里面究竟有什么使我们想要作恶?它是从哪来的?我们为什么都倾向于作恶呢?罗马书5章12-14节的经文为我们提供最清楚的答案。在这短短的几句话里,我们所面对的是人的“原罪”与“全然败坏”的惊人事实。

  为了帮助我们更明白这些重要的经节,我打算要提出并且回答关于个人与罪的四个问题:

  1.罪是从哪里来的?
  2.我为什么会犯罪?
  3.当我犯罪之后,会发生什么变化?
  4.我的罪有救药吗? 能得医治吗?

  一、罪是从哪里来的?

  我问的这个问题,不是要从宇宙的开始或是终极的角度来讨论堕落的天使,撒旦。我的问题是专注在一个局限的范围:“罪是在什么时候进入世界的?”保罗给了一个很简单的回答:“亚当。”罪是藉着亚当进入世界的,“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”。这真理带领我们追溯到人类历史的起头,回到那个被称为伊甸园的地方,回到那个只有两个人——亚当、夏娃,他们所居住的乐园。在那太初的乐园里,上帝创造了亚当来管理所有的受造物。他是乐园里的当权者、君王、统治者。他是那位替所有的动物命名的人。他也是为夏娃命名的人。亚当是人类第一个家庭的一家之主。

  上帝对亚当和夏娃说:“这乐园是为你们创造的。如果你喜欢什么水果,尽管吃。想和那个动物一起玩,尽管去。你们可以随心所欲,建造家园,开开心心的过日子。好好享受彼此的陪伴,也好好享受这个乐园。这是我特地为你们造的。”接着,创世记2章26-17节:“耶和华神吩咐他说: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,你可以随意吃,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,你不可吃,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!”

  你会认为亚当在乐园里应该是很快乐的。然而他并不快乐,因为他想得到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,是神吩咐他不能吃的那树的果子。

  这故事其余的部分,相信你们都已经知道了。被神安置在乐园里的亚当和夏娃,什么都可以做,只有一棵树的果子,他们不可以吃,偏偏那蛇就诱骗夏娃去吃了禁果。夏娃还给了亚当一些,而亚当也吃了。但要注意,夏娃是因为受骗而吃;亚当则是明明知道不可以吃而吃。他完全没有受骗。他是蓄意选择了犯罪。

  因着亚当故意的选择,“罪就入了世界”。他骄傲自满地做了这选择,就好像在说:“上帝!我不需要祢。我比祢还懂得多。我比祢更聪明。我知道什么是对我最好的。我随时都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。”

  那天,如果你在伊甸园里,你会看到亚当是从他的妻子手里取了那禁果并且吃了。当时,现场没有闪电、没有雷声,无钟声,无恐怖的背景音乐。然而,从这违抗神吩咐的行为,人类历史便遭受到灾难性后果和影响。

  神学家称这事件为人类的“堕落”。这意味着,亚当吃了那禁果后,他从无罪落入有罪、从恩典落入审判的景况。他从有生命落入死亡的结局。他从天堂落入了地狱的可怕。

  “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”

  不谈“堕落”,就没有办法解释今天的世界。不谈亚当刻意犯罪的事实,就无法了解今天的世界。

  你如何解释学校分发保险套给学生事?因为“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。” 你对青少年怀孕的问题要怎么解释呢?因为“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。”你要怎么解释种族间的仇恨,黑人杀害白人,白人杀死黑人,回教徒杀死基督徒?因为“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。”你又如何解释美国最近的枪击案愈演愈烈呢?因为“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。”你如何解释目前在全世界仍有超过 15 个国家或地区处于公开战争的局面之下呢?因为“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。”

  仇恨、贪婪、暴力、竞争、不公义、舞弊、杀害、肆意的流血事件——是从哪里来的?

  什么事情使得我们彼此仇视?为什么我们不能改变人的本性?答案很简单:因为“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。”

  包恩豪博士(Dr. Barnhouse) 所写的罗马书释经书,其中一段的内容见解深刻,其意思如下:

  “人们厌恶有关于原罪的教义,寻求否认原罪的存在。他们以人性会愈来愈善来代替人会愈来愈沉沦的理论。人类不断堕落的事实,却与他们的理论相违。即使他们设法抹去上帝那坚不可摧的永存启示,他们的恶行仍然是表露无遗。世人若否认人性罪恶的证据,他们的心灵和内体是死亡的继嗣,无人能幸免。不提及人的堕落,就无法解释人类残酷的史实。如果创世记第一至三章记述始祖如何犯罪的内容被毁掉,要算是以整个人类的史实来取代的话,却能足以证明世人离弃上帝,失去神创造人时所赐予的形象。“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”这句经文是站立得住,是无庸置疑的。”

  二、我为什么会犯罪?

  现在我们由神学和历史的讨论中转回到我们个人的身上。我们不再谈亚当在古时所做的事。我们要谈谈你和你在这个星期今周所做的事情。你为什么会犯罪?为什么你会明知故犯?

  这里有个显而易见而且很简单的答案,我们常常会错过它。我们犯罪是因为我们有犯罪的本性。也就是说,我们生来就有犯罪的内在倾向。保罗这么说:“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从罪来的;于是死就临到众人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。”注意最后面的几个字 ,“因为众人都犯了罪。”这一句用的是过去式——“都已经犯了罪。”不是“正在犯罪”(虽然这是事实),或者“众人都是罪人”(一样是事实)。明白这句话的时态,就晓得保罗所说的重点。他是指在过去所发生的一些事情上,“众人都已经犯了罪”。

  要让这句话变得容易了解,我们得加上几个字——“因为在亚当里,众人都已经犯了罪。”这节经文让我们追溯到太初的伊甸园里,回到亚当不顺服神的吩咐,吃了禁果,改变人类命运的那个时刻。在某种奥妙的情况下,你和我都在伊甸园里。亚当犯罪之时,你与他一同犯罪,我也犯罪。

  这简明地说出原罪的教义。意味着,当亚当犯了罪,你和我也犯了罪。当亚当违背了神的话,我和你也都不服从神。当亚当堕落,你和我也堕落。当他死了,你我也就死了。以另一种方式表达:虽然我们并没有在历史与亚当和夏娃同在伊甸园里,但因我们是亚当的后裔,那么,你我都是他家谱的一部分,所以我们亦遭受亚当犯罪带来的后果。“因一人的悖逆,众人成为罪人;照样,因一人的顺从,众人也成为义了。”(罗马书5章19节)

  你曾在伊甸园里

  你可能会说,“我怎么可能曾在伊甸园里?我怎么可能在亚当里犯罪、与他一同犯罪或借着亚当犯罪? 当亚当堕落时,我怎么会堕落呢?”神学家以一个术语来称这原则。他们称亚当为人类的头。

  让我这样解释,亚当被神创造,他是被委任代表全人类。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,也发生在我们的身上。因为在上帝眼中,他被任命代表人类,后世的人都因他的行为受到直接的影响。

  我们甚至可以超越上文的解说。你真的曾在伊甸园里,因为你已经在亚当自己的骨肉基因中。你是从亚当生的后裔,因为他是全人类的父亲。要追溯人类的血统,最终是回到亚当的身上。 他和夏娃是人类的祖先 —— 始祖。

  所以当亚当犯罪时,他代表了我们,我们真正已在他的骨肉基因中,因为我们都是他直接的后裔。

  - 当亚当被造时,他代表我们。
  - 当亚当在欢跃时,他代表我们。
  - 当亚当吃禁果时,他代表我们。
  - 当亚当被赶出伊甸园时,他代表我们。

  因此,发生在他身上的事,也直接发生在我们身上。

  让我以另一种方式来说明:亚当是人类的公共汽车司机。当他开着公共汽车堕崖,我们和他亦一同堕崖。或者你也可以说亚当所驾驶的飞机坠毁了。无论我们是坐在客仓正在欣赏电影,不在驾驶仓也好,他撞了飞机,大家的生命也都付之一炬了。

  因亚当犯罪,人类的血液被玷污了。罪就像病毒一样进入人体血液中,因而,每个生在世上的婴儿都沾染了致命的罪之病毒。那是罗马书5章12节告诉我们的。性本恶,人天生就有做坏事的倾向。

  我们从小孩子身上很容易看到性本恶的事实。如果你有小孩,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,你必须教晓他们许多东西 ,学讲话、学走路,如何系鞋带等等。 但你从来没有教过小孩如何做错事。他们天生就懂得违抗命令。

  已故福音派牧师及作家司德曼(Ray Stedman)对原罪有清楚的阐述:每个婴儿一出世就是一个小野蛮。他完全是自私自利的。当他想要什么,就要什么——奶瓶、妈妈的注意力、其他小朋友的玩具、叔叔的手表。当他们得不到想要的东西时,就不断的放声大哭、跺脚、打人、咬人,千方百计务求达到目的为止。他们不知道要清洁卫生。他们没有道德标准、知识、技能。所有的小孩子,不论身体是否有特别需要也好,都是一样。如果继续让他们任意妄为,投其所好,想要什么就给什么来满足他们的自我中心,他们将会是罪犯、小偷、杀人犯、强奸犯。

  很多人以为神有某种神圣的度量器,用指针来标示人是“好”、“中庸”或是“邪恶”。大多数的人认为自己是介于中庸,即不太坏、也不太好,多半把自己的情况评价在两者之间。他们不是最好的,但也不算是最坏的。但是《圣经》告诉我们,因为亚当的罪,我们生来就有一根指针卡在“恶”上面。除非有神的恩典,我们这一生都无法移动这根指针。

  你不是因做坏事才邪恶,而是因邪恶才做坏事。你的本性是腐败和邪恶。这是你从亚当继承而来的罪。你生来就活在一个罪恶滔天的世界里。你的本性是恶。在伊甸园里,你已转错了方向,你一直行在错的道路上。

  换另一种说法,当环境容许你去做的话,你就如脱缰之马,任意妄为,什么恶事也敢干。谋杀?当然你会的。通奸?本周你曾有淫念。盗窃?如有必要,你会偷窃。说谎?为什么不说谎?勒索?绑架?虐待儿童?没有什么能够抑制你绝对不会犯罪,一切皆有可能。

  罪是从亚当开始,但罪并没有就此终结。罪在你和我的生命里继续蔓延。亚当是第一个罪人,但他不是最后的罪人。我们跟随着我们的始祖继续犯罪,因为在我们里面都流着亚当被罪玷污的血。

  三、当我犯罪之后,会发生什么变化?

  那就是,我犯罪的最终结果是什么?我被罪引到哪里去?答案很简单:当我犯罪时,我的身心灵就迈向死亡。我每犯一次罪,就一步步引我更接近死亡。 我们犯罪是因为要享受自由,享受罪中之乐的放纵,但我们最终会受到罪的捆绑和死亡。“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从罪来的,于是死就临到众人,因为众人都犯了罪。”(罗马书5章12节)。首先是罪,然后是死亡。这是宇宙的必然规律。

  请留意保罗在这段经文中提及关于罪和死亡的三件事:

  1. 死亡是从罪而来 (第12节)
  2. 死亡临到每一个人 (第12节) 
  3. 从亚当到摩西,死就作了王。 (第14节)

  第14节:“然而从亚当到摩西,死就作了王。” 那是什么意思? 这意味着甚至在上帝向摩西颁布十诫之前,人类已经犯罪,他们因罪而死。创世记5章记载了从亚当到挪亚的在世日子,它是《圣经》中的第一个家谱。这章经文提到亚当到挪亚,每一代都同样以“就死了”的方式来结束。

  亚当共活了九百三十岁就死了。(第5节)
  塞特共活了九百一十二岁就死了。(第8节)
  以挪士共活了九百零五岁就死了。(第11节)
  该南共活了九百一十岁就死了。(14节)

  “以诺与神同行,神将他取去,他就不在世上了。”(第24节)。以诺被神取去,没有经历死亡,就进入天国。其余所有人都活了数百年,然后他们就死了。重点是,人类的死亡,因为他们是罪人,甚至在神还没有向世人颁布十诫之前,人类已经一代接一代的死去。罗马书5章14节:“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,也在他的权下。”在没有十诫之前,世上已有罪恶。神还没有在西奈山向摩西颁布十诫之前,死亡已存在,这足以证明罪已进入了世界。在人类历史最早先的家族世代,死亡已经作王、掌权了。

  死亡在作王

  今天,死亡仍然作王、掌权。我们只要打开任何报纸,就会看到讣告;又或者浏览一些殡仪馆的网址,就会看到本周有谁去世,举行葬礼的时间和地点,一个个名字的出现,甚少有重复、同名同姓的。

  死亡,也在你和我当中作王。如果有一件事我们可以绝对肯定,那就是:有一天,我、你都会死的。

  我们会死亡的事实有多确定? 有一个行业就是建立在人对死亡的预期上。这就是人寿保险。买人寿保险的唯一原因,就是因为有一天我们会死。如果我们能永远活着,就根本不需要买人寿保险。我们买人寿保险,恰恰是因为知道有一天我们会死,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。我们定期付钱来继续投保,但你必须是死了,这份保单才发放它的保险金。如果你是活着,不死的话,你买人寿保险的钱就白花了。 但是当你死了,保单的受益人就会得到这笔保险金。所以,无论你是不死或死了, 你都是白费金钱,自己没有得益。

  不要忽略这点:人寿保险是基于一个伟大的神学真理,就是死亡在作王。

  人死了,验尸官会为死人填写死亡证明。证书上有一个空格,标明“死因”。如果我们了解《圣经》的真理,就知道人人的死因总是相同:“罪”。人的死因不是疾病、癌症、意外、年老, 这些仅仅是死亡的症状而已,人真正的死因乃是罪恶。

  四、我的罪可以被赦免吗?

  罗马书5章15-17节:“只是过犯不如恩赐,若因一人的过犯,众人都死了,何况神的恩典,与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,岂不更加倍的临到众人吗?因一人犯罪就定罪,也不如恩赐,原来审判是由一人而定罪,恩赐乃是由许多过犯而称义。若因一人的过犯,死就因这一人作了王,何况那些受洪恩又蒙所赐之义的,岂不更要因耶稣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吗?”

  罗马书5章18节:“如此说来,因一次的过犯,众人都被定罪;照样,因一次的义行, 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。”

  罗马书6章23节:“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;惟有神的恩赐,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,乃 是永生。”

  那么我们只剩下一个问题:我的罪可以被赦免吗? 答案很简单。我们需要上帝的恩赐(礼物)。 请看第15节:“只是过犯不如恩赐(礼物)”。在第16节中:“因一人犯罪就定罪,也不如恩赐(礼物)”。在15-17节的经文中,保罗有五次提到“恩赐(礼物)”。他所谈到的“恩赐(礼物)”是什么? 幸好,我们不必对此有任何疑问,因为当我们继续读下去时,我们发现保罗为这恩赐,提出四个定义。

  1. 上帝的恩赐(礼物)。(5章16节)
  2. 所赐的洪恩。(5章17节)
  3. 所赐的义。(5章18节)
  4. 所赐的永生。(6章23节)

  更简明地阐释它的要义,罗马书5章15节说这个恩赐(礼物)就是“那因耶稣基督一人恩典中的赏赐”。明白了吗?这恩赐(礼物)是借着“耶稣基督一人”来实现的。上帝赐予永生的恩赐(礼物)是借着“耶稣基督一人”,临到我们身上。

  我们如何回应从神而来的恩赐(礼物)?

  如何得到这份恩赐(礼物)?如果是恩赐(礼物),它必须是免费的。如果它不是免费的,那么,它就不是真正的礼物。假设老板在发薪日来找你,并说:“我手里拿着你的薪水。我会把它作为我给你的礼物来送给你。”你会说:“礼物?当然不是! 这是我干活该得的报酬。”你是对的。恩赐,就是白白送出的礼物。

  既然这恩赐就是礼物,我们只有两个选择:接受或拒绝。没有任何其他的选择。我们若说:“但是我想考虑一下。”很好,但考虑与拒绝并没有区别,因为你同样没有得到礼物。

  因此,整个信息归结为一个简单的问题:我们曾否接受从耶稣基督一人而来所赐的救恩? 有没有凭着信心,伸出空空的双手,说:“是的,主耶稣,我向祢敞开我的心,请祢赦免我所有的罪过。”有做过这样的决定吗?

  如果在读了这篇讲道之后,依然故我,不愿接受神所赐的救恩,那么有一天,你将永远在地狱里受苦。请不要责怪亚当, 这不是他的错。也不要责怪任何人,只能责怪自己。不接受神的免费礼物,是自己的错。祂赐下这份免费的礼物,为的是让我们接受,因而得到救赎。

  这意味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命运,其实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。 你将如何对待上帝的恩赐(礼物),拒绝还是接受?

路过

雷人

握手

鲜花

鸡蛋
 

评论 (0 个评论)

facelist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| 立即注册

Archiver|手机版|珍珠湾ART

Powered by Discuz! X3 © 2001-2013 All Rights Reserved